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谁有权动用警力

2000-03-12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
郭振清

据悉,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经常参与的非警务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类:一是在农村,主要表现为帮政府部门征收税费、催粮要款、计划生育、农田基建、道路拓宽等;二是在城镇,主要表现为帮政府部门搞城建房屋拆迁、市容卫生整顿、制止群众上访等;三是受经济利益诱惑和人情关系驱使,插手经济纠纷、采取强制手段替单位或私人催款追债等。

还有一些让人莫名其妙、啼笑皆非的活动。如前不久媒体曝光的:影星刘晓庆去重庆购置房产,当地警方出动警车为其开道。

这种“权”与“法”的错位所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危害是十分严重的。

然而,海南省琼海市公安局曾发生过这样两件事:万泉镇公安派出所所长因听从乡镇政府负责人的指派,在公路上设卡收税,群众反映强烈,琼海市公安局以超越职权范围、违法行使职责为由,撤销了其所长职务;几乎与此同时,琼海市另一派出所所长依法拒绝了乡镇领导指派的收税任务,乡镇政府以所长与乡镇政府关系不协调为由,要求琼海市公安局更换所长。面对非警务活动,警察往往处于两难境地:听从当地政府指派,不依法履行职责,要受法律制裁;而依法行使职权,不接受当地政府的指派,又受到政府的非议,乃至报复。

大量非警务活动的背后,往往是地方个别领导人凛然不可侵犯、更不可抗拒的意图和“圣旨”。规范警务呼唤体制创新。

(《工人日报》3.8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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